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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时间:2015-10-09

安政办〔2015〕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5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370号)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商商贸〔2013〕10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坚决消除违法经营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确保成品油市场的安全,同时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整治内容
  (一)查处未批先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加油站、点的行为;
  (三)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四)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五)查处销售成品油缺斤短两的行为;
  (六)查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
    (七)查处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
    (八)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新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曼如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靳东风副市长  
      刘建发副市长
      杜新军副市长  
      范玉龙副市长  
      唐献泰副市长  
  成员:  薛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世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争鸣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红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富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绍体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福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敏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润超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现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卫东市环保局局长
      侯津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亚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牛瑞庆市商务局局长
       陈鲜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传银市工商局局长
      乔金富市质监局局长
      王延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桑建业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秦应记市国税局局长
      申安喜市气象局局长
      王军林州市委书记、市长
          刘纪献安阳县县长
          卢萍内黄县县长
          宋庆林汤阴县县长
          杜建勋文峰区区长
          宁红亮北关区常务副区长
          李现江殷都区区长
          王辉龙安区常务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王红兵兼任办公室主任,牛瑞庆、王福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部门分工
  发改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和经济犯罪等;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国土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对非法擅自占用土地、超批准面积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交通部门:负责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查处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税部门: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安装税控装置情况,并对偷税、逃税行为进行处理。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无照经营、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缺斤短两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安监部门:负责查处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气象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在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对本次活动进行督查,定期向政府汇报督查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5年8月2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5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国税、工商、质监、安全生产、气象、政府督查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小组统一行动,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自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梳理分类,依据部门职责,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整改阶段。2015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21日至11月底。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任务重,内容多,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行动有力、有序、有效。以上单位的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2015年8月25日前报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江生,电话:5037762,邮箱:aysubing@126.com)。
  (二)明确责任,建立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要落实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行为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经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各自在专项行动中的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建立联络员信息系统,加强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市政府要求统一开展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凡在工作中发现监管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问责。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