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查看详情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时间:2016-02-03

安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

若 干 意 见

 

安政[2015]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

积极开展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管理,一经备案,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企业需要分别予以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和结汇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对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跨境电商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传统外贸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申办进出口经营权,鼓励其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各类专业市场探索尝试新型业态,鼓励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扶持一批企业自建跨境电商销售平台,扶持、引导现有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服务,扶持、引进跨境电商物流企业和支付机构,培育和引进提供交易、物流仓储、报关、报检和退税等专项服务或综合服务的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面配套支持。鼓励我市企业与境外电商企业强强联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二、鼓励企业普及跨境电商应用

鼓励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以网络营销方式开展对外贸易业务,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范围。支持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以跨境B2B、海外O2O、跨境海外仓、体验店、展览展示中心、跨境B2C等模式融入境外销售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目标。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跨境电商的主要出口市场设立公共海外仓,为我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构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单一窗口”平台,为进出口电商和支付、物流、仓储等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为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管等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口岸监管便利化程度。简化企业申报办理流程,建立公平、开放、透明、高效的对接服务机制。支持引进国内外龙头电商企业,重点支持世界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电子商务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继续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谷歌、京东、苏宁易购等大电商的合作。扶持出口易等本土网络营销平台快速崛起,探索多平台、多渠道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鼓励我市县(市、区)及企业与国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支持其在国内外市场开展安阳名优特产品线上营销推广。依托跨境电商分会构建安阳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交易安全性和成功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依托豫北跨境电商产业园、国贸大厦等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进一步完善我市跨境电商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规划的跨境电商综合园区;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引导和鼓励更多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园区;推进园区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依托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程,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三级”(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基地、企业)孵化工作,培育一批重点跨境电子商务园区。通过园区建设,集聚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商专业服务企业、电商专业人才等要素,打造线下平台,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促进跨境电商线上线下有机融合、联动发展。支持园区出台有关企业入驻、人才集聚、融资便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设区域线下服务平台,鼓励园区建设贸易、仓储、配送、寄递、售后等综合服务体系,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建设

积极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发挥我市公路、铁路等综合交通物流优势,吸引国内外物流集成商、快递等企业在我市布局。加快建设豫东北机场,使我市立体综合交通网络不断完善。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在区域内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扶持和引进国际物流、快递等企业与跨境电商物流仓储中心进行业务对接,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鼓励传统货代、物流等企业拓展跨境电商服务等业务,逐步建成与跨境电商发展相适应的体系。鼓励成熟电商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和海外仓、体验店、展览展示中心,逐步完善境外销售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优化海关监管通关配套措施

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商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推行全程无纸化通关服务,逐步实现企业自主备案、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批、重点稽核的监管新模式。研究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简化归类的可行性。

牵头单位:安阳海关。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

对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实行口岸内地检验检疫一体化等便利措施。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控,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防止疫情病情、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进境商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八、促进跨境电商税收便利化

加快出口退税“无纸化”进程,简化退税企业办税手续,加快退税审批进度,全面落实出口退税简政放权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实行退税或免税政策。密切跟踪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动向,抓好政策落实,促进发展,拉动消费,加强进口税收管理。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九、完善跨境电商支付结算管理

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推动人民币在跨境电商活动中计价结算。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完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收付汇及结售汇机制,对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业务,凭海关报关信息办理货物进、出口收付汇及结售汇业务;对采取邮件、包裹直接寄送进、出口商品的,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收付汇及结售汇。支持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拓展境外业务。加强对电子商务大额在线交易的检测,防范金融风险。             

牵头单位: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有效运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我市建立的各类政府性产业基金应将跨境电商作为重点投资领域予以重点关注;引导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多到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投资;鼓励社会股权投资机构与政府合作建立面向跨境电商企业的投资基金。各级财政要统筹相关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重点支持跨境电商产销对接及采购平台,跨境电商海外仓服务平台,跨境电商通关、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园区建设,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训、跨境电商业务及模式创新等项目。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针对跨境电商的融资业务,尤其是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企业实现全程在线交易,对于跨境电商全程在线交易,适当提高出口信保保险费用扶持比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一、完善跨境电商统计制度

商务部门要会同统计、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跨境电商各类平台作用,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基本依据,完善跨境电商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和物品的简化分类标准,建立规范、全面的跨境电商统计制度和检测制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十二、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引进

鼓励“政、校、协、企”合作,统筹利用资源,探索实训式、公司式等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基地(中心),重点支持达到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中心)的培训基地。分批、分层次举办跨境电商培训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针对我市优势产业、名优产品、骨干企业,展开多种形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专项培训。重点动员和吸引我市在外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应用人才回乡发展。对引进的跨境电商人才,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工作生活补贴和奖励。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阳师范学院。

十三、规范跨境电商经营行为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推进以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为基础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推进电商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以搭建我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身份认证、信息透明、数据共享、风险预警、网络监督,以可信的主体、可信的客体、可信的交易、可信的纠纷解决机制为核心,构建可信交易生态圈。引导跨境电商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非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跨境电商秩序。通过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跨境电商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四、发挥跨境电商行业组织作用

推动建立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各行业组织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建立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与相关产业集群、专业商会在境外举办实体展会,建立营销网络。联合我市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培训。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十五、创新跨境电商模式

推动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多点布局,多元化、多模式发展。鼓励引导各类批发、交易市场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试点。推动实现B2BB2CO2O等保税模式和一般模式多点布局、多元化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直购进口、一般出口、网购报税进口、特殊区域出口等多模式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十六、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

培育1-2个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平台,为更多企业沟通、洽谈提供优质服务;培育2-3家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我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个知名度较高的自建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营销渠道。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七、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合作

充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提升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合作水平,共同打造畅通、安全和高效的电子商务大通道,形成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新格局。鼓励我市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郑欧班列、航空运输等方式开展货物运输。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八、积极申报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试点城市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突出我市特色,积极参与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申建工作,积极申报我市为试点城市。以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逐步规范进口,以B2B模式为发展重点,政策上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以B2C模式为有益补充,政策上予以包容适应,助力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安阳海关、安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围绕解决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瓶颈难题和制约因素,加快职能转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共同推动我市对外贸易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