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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油气挥发管控与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时间:2017-06-07

成品油油气挥发管控与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2017年5月份以来,我市臭氧(O3)污染愈发严重,持续的高温和强日照天气是臭氧形成的天然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认真落实《安阳市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源头代替、过程控制、末端处理、违法严惩、非法取缔”的基本思路,严格油气回收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增加油品抽检频次,随时掌握了解油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油库和加油站(点)及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确保正常运行。

    (二)继续排查和取缔黑加油站(点)、防治非法行为死灰复燃。

(三)遏制销售劣质油品和非达标油品行为。

三、保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是本辖区成品油油气回收、打击黑加油站(点)、打击劣质油和非达标油品行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

(一)加强环保装置的检查和监管

各县(市、区)商务(招商)局每月对辖区内所属油库、加油站(点)环保装置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验收合格证书;检查环保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检查加油站(点)是否有油气回收装置自查记录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台账。市商务部门每两个月对全市油库、加油站(点)的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抽检一次,抽检率不低于20%;对于抽检出的问题,必须做到立行立改。

二)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黑加油站(点)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持续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商务(招商)局要加大排查力度,每月对辖区内的黑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摸排中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处理一起,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防“黑加油站”死灰复燃。排查及处理情况要记入黑名单台账,以备复查。 

(三)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在全力配合工商部门对油品质量抽检的同时,商务部门要定期对全市加油站(点)销售油品进行抽检,月抽检率不低于10%,随时了解和掌握油品质量,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做好相关技术支持。

(四)调整加油站装卸油时间

5月至9月份期间,在高温天气下,要结合实际,督促指导加油站调整装卸油时间,除保障民生供应的油品装卸油作业外,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间调整到晚8点至早8点期间。同时,装卸油过程中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各县(市、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宣传臭氧(O3)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加大对环保有奖举报的宣传力度,公开商务举报电话:12312,鼓励实名举报、员工举报、同行举报,探索建立职业举报人制度,形成人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真正让环境违法违规者无藏身之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明确部门职能和人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各县(市、区)商务(招商)局结合实际也要制定关于成品油油气管控与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确定治理目标和重点,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

(三)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及人员要做到履职尽责、秉公执法。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对徇私舞弊,瞒报、漏报,或替当事人说情、通风报信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