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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电商扶贫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时间:2017-11-21

各县(市、区)商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招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年脱贫攻坚电商扶贫工作计划》(简称“计划”),现将“计划”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5日

 

 

2018年脱贫攻坚电商扶贫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脱贫攻坚电商扶贫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以及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各县(市、区)实际情况,以农村贫困群体为重点,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为着力点,以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为突破点,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打通农村地区电子商务的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农村贫困群体通过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我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达到减贫脱贫效果。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推进电商代理点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脱贫攻坚计划,按照《安阳市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年度任务要求,2016年我市计划电商扶贫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为75个,实际覆盖96个;2017年我市计划电商扶贫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为 87个,截至11月份,实际建成电商代理点92个,分别是林州市实现建设38个,内黄县25个,汤阴县10个,安阳县7个,龙安区5个,殷都区7个。其中林州市、内黄县和安阳县计划分三年完成的电商代理点项目建设已全部提前完成。结合2016年和2017年度电商代理点的实际完成情况,我市计划力争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全市222个贫困村的电商代理点项目建设。

(二)持续培育可持续发展电商代理点

2018年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电商代理点项目建设,确保剩余贫困村电商代理点建设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对于已完成脱贫攻坚电商代理点项目建设的相关县区,我们将持续加强站点的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不断完善站点各项惠民服务功能,继续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努力培育一批可持续发展的脱贫攻坚电商服务站点。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加快农村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依托现有物流规划布局,完善市、县、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持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一批镇村仓储配送中心与配送服务网点为工业品下乡和农副土特产品进城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形成辐射全市、县、村的物流配送枢纽。

2、持续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村级电商扶贫服务站点。依托邮政、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电商龙头企业、乡镇商贸中心、惠民超市、专业物流配送企业等现有流通网络资源,大力实施信息化改造,加强县、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物流跟踪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服务“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

(二)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

1、持续推动农副土特产品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鼓励贫困人群结合自身在核桃、花椒、大枣、花生、腐竹等农副土特产品优势,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副土特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加强产品种植、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质量管控,研发、生产适合网络销售的农副土特产品。鼓励电商企业根据互联网市场需求特点,改进特色农副土特产品的设计与包装,推进产品全程追溯,提高产品辨识度和品牌附加值,实施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

2、持续引导农村电子商务消费。支持邮政“邮乐网”等电商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促进农民电子商务消费。依托县、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电商扶贫服务站点,开展宣传、培训、网购、缴费、订票、电子结算、取送货等服务,增强农民电子商务消费意识、拉动农村内需、推动农民电子商务消费增长。鼓励供销社、商贸中心、便利店、农家店等更新发展理念,运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依托本地化服务优势开展生鲜产品、日常消费品和本地生活服务类商品网络零售,实现网上下单、即时送货或就近提货的新模式。

(三)持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培训责任,把电商人才培养当作第一要务,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立的继续教育体系。持续推进电商人才培训机制,发挥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服务站点等作用,制定培训计划,进行密集、多层次、针对性强的电商培训,持续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的培训,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有一定文化程度和电脑基础的贫困户,以培养电子商务技能型人才为重点,加大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和实际操作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村级电商扶贫服务站点管理人员和有意从事电商创业就业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支持个体工商户、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等开设网店,注重对电商“能人”的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实现创业就业。

(四)努力培育一批脱贫攻坚创客群体

积极探索扶贫事业新机制、新路径,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到电商产业园落户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建立和完善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电商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考核督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当地的实施方案指导下,切实做好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进农村工作,打造电子商务网络服务平台。在脱贫攻坚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期间,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平衡发展,持续推进。将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方案进度,确定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完成目标的予以表彰,完不成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工作严重滞后的进行约谈并实行责任追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健康发展。

(二)完善扶助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建议在市电子商务奖励资金中增设农村电商和脱贫攻坚奖励项目。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脱贫攻坚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及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的扶持健全农村电商的基本硬件设施,发展壮大特色产品及龙头企业,借助农村电商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培育农产品电商协会,探索“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网商”的质量控制模式,实行协会对供货方的统一标准、采购、仓储、配送、物流、包装等服务,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将农户的“小生产”与现代经济的“大市场”进行有效的产销对接,力争解决农副土特产品销路难题。

 (三)持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和引导。继续加大对我市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增强企业在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大对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鼓励贫困村青年、妇女、残疾人依托电子商务就业创业。提高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广大农民对电子商务发展的认识,总结典型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成功经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先进站点,引导广大农民应用电子商务,让农民全面接触电子商务,转变思维,接受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农副土特产品网络销售及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