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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安阳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安阳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八个大类,包含商务动态、通知公告、图片新闻、领导讲话、工作调研、统计资料、办事指南、重要专题、机构设置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
  2.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或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3.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机关的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市民之家8楼;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72-5037750;传真号码:0372-5037751;邮政编码:45500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按规定执行。
    三、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