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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进口非冷链货物信息追溯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时间:2022-04-29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常态化“外防输入”,进一步织密阻断“物传人”防线,我省建设了河南省进口非冷链货物信息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进快办”),以实现入豫进口非冷链货物全过程追溯管理。目前“进快办”已上线运行月余,根据使用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口岸专班办公室对相关使用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将企业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企业及经营单位需要注册?

凡是涉及进口商品业务的企业及个体工商从业者都应在追溯系统内填报货物信息(将进口货物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零售门店可自愿选择是否注册使用,但如零售门店为直接从口岸或省外供货商购进进口非冷链货物的首营企业,需按要求注册使用)。

如何进行备案?

需要先注册单一窗口账号(已注册和持有电子口岸卡则可直接登录,单一窗口网址:https://ha.singlewindow.cn/),在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应用—进口非冷链追溯系统—河南进口非冷链追溯系统,进行企业备案填录。

报关单是什么状态时填录追溯?

报关单状态为结关,放行,审结,即可填录追溯系统。

大宗商品运输车辆很多,每个运输车辆是否都需要备案?

只要参与进口货物流转环节的运输工具及驾驶人员都需备案。

如果收货地址、车辆信息填写有误,已启用,怎样才可以修改?

在入库时可以操作修改。

特殊货物的信息上传问题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进口非冷链货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豫疫情防指办〔2022〕72号),不适用核酸检测的货物包括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商品。包括铁矿石等金属矿石(粉末)、煤炭等无外包装散货。此类货物无需上传核酸检测、消杀等证明,但依据相关上级文件明确需核酸检测、消杀的除外,如果是集装箱运输的,仍按进口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快进办”热线(河南电子口岸公司)    95198

安阳市商务局外贸科   0372-5037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