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查看详情

安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时间:2024-03-20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23〕26号),进一步做好我市老字号挖掘、培育、传承保护工作,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市商务局决定开展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安阳老字号认定主体原则上为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

(二)依法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三)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且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

(四)商号、商标或品牌具有延续、演变和发展的过程。

(五)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六)近3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贡献度

(八)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申报材料

(一)县(市、区)商务部门的推荐文件。

(二)《安阳老字号申报表》(见附件)。

(三)企业综合情况说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商号、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以及发展历程,企业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文化内涵,创始人、传承人情况介绍等。

(四)1994年(含)以前的历史传承考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刊杂志的报导、广告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视频、碑刻、牌匾等。

(五)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上年度纳税证明等)。

)承诺材料。包括:申报企业承诺提交的材料、资料、照片、证照、证书、文件、证明、视频等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并承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齐全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提交“安阳老字号”申报表(每一张材料的右上角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真实性承诺书,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套)。

(二)县级核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后,应实地深入了解企业的历史传承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证核实,审查合格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三份)向安阳市商务局推荐上报并提交真实性承诺书。

(三)市级认定。安阳市商务局收到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材料,聘请文化专家、民俗专家、档案专家、财务专家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5—7人),采取材料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企业申报材料和证明性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后,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在安阳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以安阳市商务局名义印发认定文件并颁发证书和牌匾。未被认定为“安阳老字号”不予推荐申报“河南老字号”。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推荐本区域有特色的老字号参加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争取实现县(市、区)安阳老字号全覆盖,营造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申报。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深入挖掘培育,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安阳老字号”。6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含企业真实性承诺书)、县(市、区)正式推荐文件、县(市、区)真实性承诺书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联系人:李伟,电话:5037762,邮箱:swjltfzk@163.com)。

(三)加强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各级老字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安阳老字号”企业名称、法人、商标、经营地址和实际控制权转移、企业法人资格丧失、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等方面出现重大变更,应及时督促企业向市商务局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阳老字号”称号,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出租出借“安阳老字号”称号行为和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安阳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市商务局将撤销或暂停“安阳老字号”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安阳老字号”申报表.docx

《安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