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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启动!申报须知看这里→

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时间:2024-03-22

为进一步做好老字号挖掘、培育、传承、保护工作,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我市决定开展第二批“安阳老字号”认定工作。

申报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阳老字号”认定主体原则上为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组织。

2.依法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3.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且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

4.商号、商标或品牌具有延续、演变和发展的过程。

5.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6.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贡献度。

8.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申报材料包括:

1.县(市、区)商务部门的推荐文件。

2.《“安阳老字号”申报表》。

3.企业综合情况说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目前规模、近三年经营情况,品牌(商号、字号)创始人、创立时间以及发展历程,企业历代传承的特色产品、技艺、服务和文化内涵,创始人、传承人情况介绍等。

4.1994年(含)以前的历史传承考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地方志记录,历史档案记录,当时出版的报刊的报道、广告以及可考证的历史照片、视频、碑刻、牌匾等。

5.相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专利(专有技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上年度纳税证明等)。

7.承诺材料。包括:申报企业承诺提交的材料、资料、照片、证照、证书、文件、证明、视频等真实、有效、完整,并承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真实性承诺书)。

具体申报程序分为:

(一)企业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材料目录,准备齐全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提交《“安阳老字号”申报表》(每一张材料的右上角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印章)、真实性承诺书,向所在地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套)。

(二)县级核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接到企业申报后,应实地深入了解企业的历史传承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证核实,审查合格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三份)向安阳市商务局推荐上报并提交真实性承诺书。

(三)市级认定。安阳市商务局收到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材料,聘请文化专家、民俗专家、档案专家、财务专家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5人至7人),采取材料审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企业申报材料和证明性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后,经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在安阳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以安阳市商务局名义印发认定文件并颁发证书和牌匾。未被认定为“安阳老字号”不予推荐申报“河南老字号”。

市商务局负责人表示:“去年8月,我市16家企业被授予首批‘安阳老字号’称号,涵盖餐饮、工艺美术、食品、医药、文化体育等种类,在‘老字号’传承保护、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工匠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和良好的社会评价。这些‘老字号’品牌体现了我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逐渐成为传承安阳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对外交流的文化纽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我市‘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加大培育和挖掘力度,分类指导扶持,助力‘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安阳老字号’做大做强, 不断提升‘安阳老字号’品牌影响力。”

各县市区申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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