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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安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市民之家八楼

      联系电话:0372-5037750    传真号码:0372-5037751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市民之家八楼安阳市商务局

      邮政编码:455000

      邮箱:swj5037750@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步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安阳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an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