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和商业促进政策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保密、信访、宣传、舆情动态、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与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和商务运行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任务批件和有关手续的申报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
(三)财务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申报国家有关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四)法规和公平贸易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申报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扶持资金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商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工作;负责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联审联办等相关工作。
(五)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规划境外经贸联络处总体布局工作,进一步完善开放招商网络;牵头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牵头负责全市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工作;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
(六)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申报、审批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负责申报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农村商业建设、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牵头实施全市商务领域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牵头推进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八)流通业发展科。贯彻落实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安阳市药品流通服务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流通进行监管;负责我市汽车平行进口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牵头推进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十)对外贸易科(安阳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承担全市各项外贸进出口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全市外贸形势、运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定全市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由市级承担的全市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管理;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国际货代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依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安设立经贸类常驻代表机构进行初审并监督管理;承担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工作;负责复制推广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与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的协调联动工作。
(十一)外商投资服务科。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依法对外商投资新设、变更及年度信息报告事项进行监管和服务;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十二)区域经济协作科。研究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指导联系外地驻安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域(省)外资金和重点项目的统筹规划、督导服务、检查考评和统计工作;负责我市在国内举办、参与的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我市驻国内联络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研究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协调指导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我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初审上报;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我市企业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进行审核;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初审上报;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捐赠)等发展合作业务;引导我市企业向我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投资建厂。
(十四)电子商务科(安阳市电子商务发展办公室)。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统筹协调全市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负责申报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专项资金工作。
(十五)产业发展促进科。负责研究我市主导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相关产业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研究国际、国内不同地区经贸规则、投资政策与优势产业,研究市内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与发展趋势,制定我市相关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政策;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相关产业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相关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做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及相关产业招商成效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相关产业重大招商项目。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七)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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